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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厅单位申报指引

文章日期:2019-04-26 00:00:00来源: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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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申报)
请使用Chrome、Firefox、Edge、IE10、IE11浏览器进行登录(可以在登录页面的“下载中心”下载),IE9及以下的浏览器并不支持。
 
登录界面选择“单位用户”页间,输入单位明细编号、密码以及验证码完成登录。
一、业务申报
1、 当月有变化(有业务变更):
 
 
开户和封存:
可在页面处理开户和封存业务,既可以单个人员增加,也可以通过下载模板批量导入。
点击“开户”,填写职工个人信息以及基数工资、缴存比例。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
封存操作:点击“封存”按钮,勾选需封存用户,点击保存按钮。
开户或封存编辑完后,需勾选“验证信息”,点击页面“提交”按钮,输入电子签章密码,完成操作。
职工转入:
点击“新增”按钮。
输入证件号码进行查询,选择职工,点击“保存”按钮。
编辑好需转入职工信息后,勾选验证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职工转入操作。
 
 
调基调比:
点击“基数比例调整”按钮,打开调整窗口。
可调整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后工资,编辑后点击“保存”按钮。
勾选操作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汇缴以往月份:补差额
点击“汇缴以往月份”按钮,选择单位职工,在下方数据编辑区补充补缴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勾选操作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
单位汇缴:
点击“单位汇缴”按钮,显示上月、本月汇缴金额和汇缴调整。点击“保存”按钮。
 
勾选汇缴信息,点击“去缴款确认”按钮。
选择缴款银行,点击“确认”按钮。
 
系统自动跳转到缴款确认页面,勾选“单位主动汇款”,点击“缴款”按钮,完成缴款申报。在柜台网银打款时,必须在银行回单备注中注明缴费登记号,完成本次缴款手续,否则资金将会退回。
 
2、当月无变化(无人员和汇缴金额变更):
点击“业务申报”按钮,进入如下页面,点击当月无变化中的“单位汇缴”按钮进入汇缴界面。
点击“单位缴款”,读取上月的汇缴记录,点击“保存”按钮将上月汇缴记录导出到清册列表,点击“去缴款确认”按钮选择缴款银行(单位打款到公积金中心的收款行)。
勾选汇缴信息,点击“去缴款确认”按钮。
选择缴款银行,点击“确认”按钮。
系统自动跳转到缴款确认页面,勾选“单位主动汇款”,点击“缴款”按钮,完成缴款申报。在柜台网银打款时,必须在银行回单备注中注明缴费登记号,完成本次缴款手续,否则资金将会退回。
二、申报过程中需变更申报数据
撤销申报,重新申报
主页面选择“申报查询”,点击“缴存业务查询”按钮。
选择时间,点击“查询”按钮,页面显示单位申报的汇缴信息。
勾选申报,点击“撤销”按钮,弹出窗口点击“确定”。操作后提示“撤销数据成功”。
回到网厅主页面,选择“业务申报”,点击“单位汇缴”。
勾选刚才撤销的汇缴数据,点击删除,即可撤销整个汇缴流程。
 
三、打印缴款凭证:
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查询”。
勾选业务,点击打印即可。
 
注:如需打印和了解详细的页面操作步骤可点击打开登录页面中的“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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