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递交公积金贷款申请,但较长尚未放款是何原因?
根据《佛山市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间:
㈠职工向承办银行申请;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㈡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㈢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㈣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支票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㈤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贷款申请人应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到不动产交易部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至我管理中心后,方可放款。有关抵押手续办理进度,不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范围,职工可联系承办银行询问抵押手续的办理情况,或自行通过不动产交易部门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