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业务】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导致职工应调整月份按原登记缴存额进行缴存,可以这样处理~
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手续会有所不同,但调整后均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款或补缴。
1、补缴情形
情况一:在职人员(即缴存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
单位经办人按照正常办理程序,通过线上办理“汇缴调整”,调整后进行补缴。
情况二:已离职人员(即缴存单位发生变化的人员)
(1)已封存未注销且未有新缴存单位缴存的人员,在单位未发生汇缴的情况下,可先通过线上撤销封存业务,再办理调整、汇缴后申报封存;若单位已发生汇缴,则须通过线上办理“新增”(按调整后的基数录入),重新转入单位补缴差额部分,待补缴后申报封存。
(2)已封存未注销且已有新缴存单位缴存的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申报后由单位通过自主汇缴方式补缴差额部分。
(3)已封存已注销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为职工重新开设账户)以及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申报后由单位通过自主汇缴方式补缴差额部分。
2、退款情形
情况一:在职人员(即缴存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
单位经办人按照正常办理程序,通过线上办理“汇缴调整”,调整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申请表》(申请表须单位盖章以及退款职工的签名确认,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退款。
情况二:已离职人员(即缴存单位发生变化的人员)
(1)已封存未注销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申请表》(申请表须单位盖章以及退款职工的签名确认,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退款。
(2)已封存已注销人员,由单位与职工自行协商退款事宜。
预约途径:
打开“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办事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