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无障碍 微信
12329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业务知识库

【贷款业务】快到年底啦,异地缴存借款人记得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

文章日期:2025-11-14 17:44:13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字号: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

在佛山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后

每年12月31日前

千万别忘了申报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明细!

  一、通过“上传缴存明细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一)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申报: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点击下一步进入缴存明细上传页面,确认申报人信息,点击外市缴存明细(必需)下方的“选择图片”或“+”,选择文件上传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缴存明细上传。(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二)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点击下一步进入缴存明细上传页面,确认申报人信息,点击档案资料下方的“其他(必需)”,选择文件上传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缴存明细上传。(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三)选择【申报进度】,点击下一步跳转至异地缴存审核进度界面,职工可在此查询本人的申报审核进度。

  二、通过“协议授权”(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适用)方式授权后进行申报

  (一)授权途径

  途径1:搜索“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在我市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职工,仅适用本方式办理)

  途径2: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登录→业务大厅→其他业务→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途径3: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二)申报渠道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申报: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2、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通过“亮码可办”(全国适用)方式授权后进行申报

  (一)电子码获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获取电子码。

  缴存职工存在多个缴存账号的,可点击“中心名称”选择对应的中心名称,点击“提交”获取电子码。

  (二)申报渠道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查看【综合缴存明细】→(输入“电子码”)→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2、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通过“全国共享接口获取”方式授权后进行申报

  (一)授权方法: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服务】—【信息查询授权】—【个人授权】—【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本人信息】”。

  2.中心名称选择“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类型选择“归集—开具职工缴存证明”,预约日期录入申报日期。

  (二)申报渠道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全国共享接口获取】→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缴存省份、城市、中心名称,输入缴存地公积金账号)→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2、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全国共享接口获取】→确定→(选择缴存省份、城市、中心名称,输入缴存地公积金账号)→【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馨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