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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的佛山职工看过来,满足这些条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文章日期:2026-05-18 15:05:51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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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了

我已经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了

可以提取吗?

满足这些条件

就可以申请全额注销提取公积金啦

小编整理了一份操作指引

快来码好吧

  一、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

  (二)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资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详见“五、事项说明”中第三点)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三、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四、线上提取流程

  (一)“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提取流程

  1.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进入登录界面。由职工本人通过刷脸或短信方式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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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封存满 6 个月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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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点击“申请提取”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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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首页【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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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提取流程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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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点击“封存满 6 个月且未继续缴存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注:选择提取类型后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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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 【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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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事项说明

  (一)该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提取申请人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理。

  (二)办理封存满6个月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提取申请人提取时需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提取申请人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按照“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启封)手续须知”办理转移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在提取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于三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将顺延)以内划拨资金至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平安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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