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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变动,公积金要怎么处理?

文章日期:2023-10-07 10:27:07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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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范围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3.“启封”指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转移等行为离开“暂存户”。

  4.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

  (二)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2.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退役军人可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

  (1)身份证;

  (2)《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职工填写并签字的《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 《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表格;

  (4)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二)异地转移

  1.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职工提出申请→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出具《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由职工提供至原部队→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个人账户。

  办理程序

  (一)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线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2.线下办理

  目前管理中心已全面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其中包括同城转移业务),为避免影响单位业务正常办理,单位须开通网上服务,通过线上办理该业务。

  (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1.线上办理

  (1)职工个人

  ①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②“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个人微信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2)单位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异地转入”栏目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三)异地转移——转出市外

  转出市外无需到转出地(佛山市)办理,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转出地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收到联系函——核实信息审核并转出资金——出具审核结果并通过平台反馈给转入地。

  (四)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 

  1.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五区通办):

  预约方式:办事人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2020年4月7日起,管理中心各业务办事大厅只受理预约的业务,未网上预约的将不予受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手续须知带齐业务所需资料原件至预约的办事大厅。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一)办理职工新增业务(同城转移)时,请谨慎考虑是否需录入结束年月,录入后,结束年月的次月将不能再生成该名职工的应缴明细,无法正常缴存。

  (二)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三)单位应在汇缴前办理好当月的人员变动,特别是委托扣缴单位,应在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办理人员变动,以免影响汇缴的准确性。

  (四)相关表格下载和填写图例,详见我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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