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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快到年底了,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记得办理这个业务

文章日期:2023-11-22 09:11:56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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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

  在佛山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后

  在每年12月31日前

  千万别忘了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相关规定: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贷款期间借款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借款人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借款人未能依时提交,则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借款人须提前结清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提前结清贷款,贷款利率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属须浮动利率情形的,按规定上浮利率执行。

  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申报方式如下:

  方式一“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仅提供近两年缴存记录)

  方式二“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

  方式三“上传缴存明细申报”

  方式一“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功能申报操作指引: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办理业务授权: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提交”,提交后即可显示“电子码”(请记下);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 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查看【综合缴存明细】→(输入“电子码”)→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⒉ 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办理业务授权: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提交”,提交后即可显示“电子码”(请记下);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亮码在线获取申报(全国适用)】→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方式二“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功能申报操作指引: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办理业务授权: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借款人本人登录→业务大厅→其他业务→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意“协议授权”】;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 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⒉ 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办理业务授权:借款人本人(即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意“协议授权”】;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适用)】→确定→(选择缴存城市)→【提交】。申报结果实时显示。(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方式三“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申报操作指引:

  1.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 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贷款类业务(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贷款房屋地址】、【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图片)→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借款人可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 →个人网上办事→登录→异地缴存申报进度”查询申报结果。(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⒉ 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选择【房屋地址】、【借款人】→查看【综合缴存明细】→选择业务类型:【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确定→(选择图片)→【提交】。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借款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 →登录→我要查询→异地缴存申报进度”查询申报结果。(温罄提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缴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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