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微信
12329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新政首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34笔

文章日期:2024-04-12 17:30:27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字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据统计,截至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审批以购买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34笔,涉及金额共2285.9万元,涉及楼盘16个。

  据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后,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下一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服务水平和提高管理效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佛山市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宅

  10604732212149510527(1).jpg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电话/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