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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23-02-01 11:56:58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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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管理中心团结协作、踔厉奋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住房保障作用,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一)以党建统领工作全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合力筑牢根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政治学习。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依托“三会一课”为学习载体,贯彻“政治学习日”制度。围绕迎接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管理中心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中心党组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另外制定《“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党课活动方案》,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按周开展微党课在“佛山公积金”微信群发布,进一步扩大宣传学习效果。

  2.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如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观看廉政录像等,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3.强化责任意识,健全法治建设制度。管理中心党组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健全法治建设制度。管理中心成立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中心主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认真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管理中心主任每年出庭2次,分管领导全部出庭。

  (二)着力发展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贯彻落实“租购并举”的要求。为减轻缴存职工的负担,管理中心颁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将2022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可提取额度由2021年度的7128元提高至7900元。另外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共有产权房,满足刚需住房要求,管理中心制定了《佛山市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服务指南》,自2022年4月起正式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实际困难和发展,引导企业依法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截至2022年11月30日,审批通过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为24家,共涉及职工19.04万名职工,为企业减负2.92亿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管理中心还颁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三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包括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汇缴调整以及汇缴业务全面推行网上申报,为单位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节省了时间。

  2.坚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管理中心分别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两份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均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为方便公众知晓和了解文件的相关内容,管理中心均制作了政策解读的动画视频,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3.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管理中心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长期聘请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另外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询公众意见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的反馈意见。

  4.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执法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陈述申辩、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5.坚持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是组织多样性讲座培训,如邀请法律顾问讲授题为“住房公积金法律实务”的讲座,邀请市司法局人员讲授题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的讲座;到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其次是开展针对性跟班学习。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轮流派遣工作人员到法规科工作三个月,全面系统学习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业务知识。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

  6.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党组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推动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管理中心继续落实《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送法下企业”工作方案》,党组成员亲自抓落实,到市各区重点企业作法制宣传,各科室、各管理部密切配合,引导帮助企业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多渠道宣传普及公积金知识,从源头引起企业和职工的重视和理解。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管理中心分别在广佛地铁“广佛线”(佛山段)地铁站、佛山公交车(含城巴)线路等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法规政策宣传,加深职工和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从而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的作用,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包括动画视频)、执法公告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知晓。二是继续推进“送法下基层”工作。首先是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坚持向单位和职工进行渗透性普法,如向单位直接送达函件时宣传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如何计缴住房公积金等内容。其次是针对风险性较大的企业,与企业主管部门合作,进行统一普法。如到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全市公交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座谈会,向参会的22家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督促企业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新增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4680家,新增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1.32万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存在困难。一方面管理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置不到位,可进行行政执法的人员在减少。执法人员须根据公务员编制数核定,管理中心只有36个公务员编制,但要负责全市五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职工维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据初步统计,2022年1月至11月,管理中心受理的执法申告案件为4699宗,远高于2021年全年受理的2791宗。而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抗拒心理,采取如拒收函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不配合的态度。这些都为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造成较大困难。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在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时面临较大风险。由于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和缺乏经验,企业在召开会议后才发现在选举职工代表、召开会议的程序等方面出现了问题,只能重新召开会议,但这样会增加难度,也容易造成职工的质疑甚至反对,对解决问题起反作用。

  (三)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难以开展。一方面,受国际经济环境和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扩大生产规模,部分企业甚至缩小生产规模,减薪裁员,可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应减少。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仍认为住房公积金是福利,不具有强制性,拒绝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采取拖延政策,只处理提起执法申告的职工。

  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阐述,把遵循法治之“纲”,立好法治之“规”,紧扣法治之“重”,凸显法治之“要”,夯实法治之“基”作为管理中心法治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二)充分发掘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一方面加强现有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改造升级现有业务系统,提高工作效能。

  (三)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引导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上级工会组织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召开会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确保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同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推动公积金扩面工作,同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其次,与市金融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合作,对重点企业如准备上市企业、影响民生的企业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最后,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重于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的催缴建缴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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