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微信
12329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办“亮码可办”业务的通知

文章日期:2023-11-08 08:30:00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字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亮码可办”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现将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业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运行阶段

  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

  二、实施办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代替原《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  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三项纸质证明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受委托银行进行“亮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详细操作请查看《“亮码可办”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码申请当天24时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二)目前“亮码可办”可提供缴存职工在该账户下的缴存、提取、贷款基本信息以及近两年的汇缴明细。



  附件1:“亮码可办”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2:“亮码可办”相关业务操作指引.docx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8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电话/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辩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