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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19-03-27 00:00:00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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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金管〔2007222号)的要求,我管理中心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对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570号)要求,结合管理中心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坚持传统与新兴媒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方式。

(一)管理中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报道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情况,如每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年报、新的政策或管理措施出台等,以便公众知晓,同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管理中心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等。

(二)管理中心充分利用网站、官方政务微博、手机APP、网络发言人、微信等新兴媒介直接、方便、快捷等优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到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及时查阅了解。同时开辟职工专栏,并开设网络问政服务,职工可以通过此服务直接进入管理中心网络发言人平台,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问题。2018年我管理中心通过微博、微信推送70条信息;回复网络发言人问题283条;回复12345政务问题229826条。另外,管理中心于201811月上线了佛山电台的“民生直通车”栏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并解答市民通过来电、网上咨询的各种问题。

二、兼顾公众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公开。

(一)面向公众的信息公开。

管理中心在中心网站设置了机构概况、法规政策、办事指南、职工专栏、通知公告、信息公开、银行承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栏目信息,以便公众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运行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业务办理流程和手续。

管理中心于2018年在网站新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栏目”,下列执法与监督信息、执法制度、执行公示三个分栏目,一方面将管理中心的相关执法情况向公众公示,另一方面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公众可通过上述栏目了解管理中心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工作机制及在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情况。

(二)面向个人的信息公开。

1、业务信息的公开。职工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个人公积金方面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1、登录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个人明细,包括个人明细的开设、缴存、余额、提取、结息、转移、封存、贷款和还款情况等。管理中心在中心网站特别增加了信息核实栏目,方便职工和单位查询转出市外情况、核实异地贷款证明情况和核查守法证明情况。2、凭领取的公积金对账簿到指定银行网点查询个人明细、及资金变更情况。3、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功能。当职工开通该业务后,管理中心会定期将职工每月汇缴、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情况、还贷情况等通过短信发送到职工指定的手机号码,使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汇缴、提取情况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还款情况;单位可实时掌握个人明细开设、转移、封存、及汇缴情况。4、下载开通佛山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职工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软件后可以通过手机查阅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公积金贷款情况,方便、实时高效。另外,职工不仅可以通过管理中心网站,还可以直接在管理中心业务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接收证明、缴存资金明细证明、贷款利息证明和异地贷款证明。

2、业务办理的公开。对于职工和单位办理的具体业务,管理中心充分发挥网站和手机平台的作用,方便职工和单位跟踪查询。管理中心在网站滚动显示前台业务情况、网上申报业务、贷款受理、办理等每笔业务的办理进度。职工还可登录中心网站在信息核实栏目下查询住房公积金转出市外办理情况和异地贷款证明核实情况。管理中心同时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情况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开,方便执法申告职工查阅和监督,倒逼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单位在网上办理的封存、转移等业务,职工在网上办理的无房提取、延期提取等业务,单位和职工办理的委托扣收业务我管理中心也会通过手机平台发送办理情况的短信。

三、着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便民、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深化业务服务“双零”改革。为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免除排队等候之苦,近年来,我管理中心一直致力于“审批瘦身”改革,优化业务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让群众从过去少跑动,逐步过渡到只跑一次,最后是“零跑动”。2018年下半年,佛山已实现19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双零”办结,即“零现场跑动”、“零材料提交”,只需网上提出申请。包括无房提取,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续期业务,涉及住房公积金相关证明等业务。

(二)提高业务审批网上办结率。便民、高效一直是佛山市政府对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管理中心两年前就开始规划、分步推进,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升级市住房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功能、加快与其他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等,逐步实现无纸申办、网上申办和办结。另一方面在完善强化固定网络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无线移动网络的业务管理功能,推出佛山住房公积金APP手机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2018年,全市办结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266.29万宗,其中通过网上申办并办结的占该项目业务量的比例,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启封占58.88%,职工个人明细转移占76.59%,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占79.77%,单位开设占58.88%、调整个人明细占21%,汇缴补缴占100%,出具各类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占98%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管理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按规定向申请人予以回复,并在信息公开系统办结。上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回复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内容针对性强,并明示救济渠道,

五、支出与收费。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无检索、复印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下,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二)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三)继续借助管理中心网站、官方政务微博、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自助办理的业务类型,使公众实时获取业务办理的最新信息。

(四)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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