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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11-03-28 00:00:00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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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公开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由中心主任负责信息的审核,综合科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技术监督科负责网站的设置、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落实,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建立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从机制、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根据《条例》精神,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审批事项动态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几年前实现窗口统一收发件制度,业务办理实行即报即办、即报即批,在此基础上加强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其次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三是对单位网站栏目进行调整,以期更直观,更方便群众查询。
(三)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把每天业务的办理审批情况等自动发到网站公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新增公开的信息有39条。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有:规章文件、机构职能、各项业务办理和办结情况、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信息、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等等。
201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无邮寄、检索、复印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在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但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单位每周例会及每月度单位管理会议,研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流程。升级优化信息公开操作和管理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规范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行为。
(三)加强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把握和判断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信息栏目的内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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