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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16-03-18 00:00:00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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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金管[2007]222号)、《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多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运用主流媒体的传播作用,刊登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每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年报,新的政策或管理措施出台等,都通过媒体宣传,以达到广而告知目的。
(二)管理中心网站、官方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作用。在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到实时更新。对于涉及公众重大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等信息,除通过中心网站发布外,还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甚至在市级层面的官方微博发布,以便公众知晓。
(三)完善信息的发布,健全监督制度。管理中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并受理、审核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业务信息的公开。职工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个人公积金方面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1、登录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个人明细,包括个人明细的开设、缴存、余额、提取、结息、转移、封存、贷款和还款情况等。2、凭领取的公积金对账簿到指定银行网点查询个人明细、及资金变更情况。3、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功能。当职工开通该业务后,管理中心会定期将职工每月汇缴、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情况、还贷情况等通过短信发送到职工指定的手机号码,使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汇缴、提取情况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还款情况;单位可实时掌握个人明细开设、转移、封存、及汇缴情况。4、下载开通佛山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这是2015年11月开通的最新查询方式,职工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软件后可以通过手机查阅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公积金贷款情况,方便、实时高效。
(二)业务办理的公开。管理中心通过印发单张、业务大厅、网站公布所有对外业务的手续须知和办理流程。对于职工和单位办理的具体业务,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网站和手机平台的作用,方便职工和单位跟踪查询。管理中心在网站滚动显示前台业务情况、网上申报业务、贷款受理、办理等每笔业务的办理进度,同时将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在网上予以公开。2015年新设的公告栏向公众公开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而单位在网上办理的封存、转移等业务,职工在网上办理的无房提取、延期提取等业务,单位和职工办理的委托扣收业务我管理中心也会通过手机平台发送办理情况的短信。
(三)政策法规的公开。在网站及时公示公积金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方便广大缴存单位、职工更好地了解政策和监督公积金管理工作。
(四)年度报告的公开。每年的管理、财务运营、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及分配等情况,经管委会审议后,都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每年的财务预算和决算都会在网站向公众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管理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按规定向申请人予以回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支出与收费。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无检索、复印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在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下,我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积极推进自助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系统建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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