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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22-01-27 16:43:12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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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管理中心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本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工作,除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本管理中心网站公开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概况,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考核情况等信息外,2021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对2021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具体要求。建立由党组成员直接抓,综合科统筹负责,各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方案执行到位,一一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2021年3月,对外公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作了图文详尽的报告解读,帮助群众更清晰了解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情况。2021年3月、5月分别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租房提取办法作了调整。这两项政策均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外发布,除了在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外,还与多个宣传平台良好互动,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对政策作了包括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并通过短视频的形式播放,增强解读效果,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3.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2021年,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阵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一是全面梳理36个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对外公布的办事指南进行及时更新、修订。二是围绕“减材料、减环节”,持续压缩办事流程。2021年7月取消提取业务中的纸质申请表,不仅减少一项材料,还省去了单位盖章确认的环节,极大程度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三是高频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购房首次提取于10月强势推出,首日申报人数就突破千人大关。紧接着注销提取业务也于11月正式上线,至此,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四是推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接入“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令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实现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就可一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委托扣缴、职工新开户手续的城市,真正实现只需登录一个平台、一次认证、一次办结,切实提高了企业开办的便利度。

  4.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管理中心分别在佛山电台、广佛地铁“广佛线”(佛山段)地铁站、佛山城巴线路等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法规政策宣传,加深职工和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另外管理中心与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将管理中心制作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视频短片在其服务大厅进行宣传播放。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本管理中心已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手续须知》,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方式,所需提供资料以及办理时限。2021年已按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三)健全信息管理机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漏补缺,以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本管理中心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

  (四)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门户网站、政府服务热线12345、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同时,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联席,整理群众关心聚焦的问题开会讨论答疑,另外分批分阶段配合热线做好知识分类、梳理和解读的工作,一方面可更方便快捷为缴存单位、职工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可通过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不断提高本管理中心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管理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深入学习研究。另外本管理中心存在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较弱,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缺乏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支持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本管理中心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二)继续优化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确保政策解读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拓展更多样化、接地气的文件解读方式,使社会公众充分理解政策内容,扩大政策文件的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知识。一是吸取本年的宣传工作经验,加大宣传经费的投入,继续通过广佛地铁“广佛线”(佛山段)地铁站、公交线路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工作。二是需求机会,与经促局等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宣传活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深合作,如利用银行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积金知识小视频等。三是继续开展“送法下基层”工作,到企业、到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公开信息,让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更有力、业务服务更到位。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府办、司法部门等开展的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答复水平和答复能力。

  (五)健全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提高管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一方面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缴存职工和单位;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与社保、税务、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有效防止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管理中心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http://fsgjj.f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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