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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财务和管理情况通告

文章日期:2013-06-06 00:00:00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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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财务和管理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2013年5月9日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向社会公示。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业务运营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缴存
1、至2012年末,我市累计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职工82.88万名,增长13.7%。
按照单位性质划分,机关单位职工占11.08%,事业单位职工占10.81%,社会团体单位职工占1.4%,各类企业(含国有、股份制、民营私营企业和其他机构等)职工占76.08%,民办非企业占0.43%,自由职业者占0.2%。
2012年度,新增缴存职工9.96万名,减去职工退休注销等1.45万名、转移到外地0.19万名,净增长8.32万名,净增长率13.6%。
2012年度,期初缴存职工(保有量)61.17万名,期末缴存职工(保有量)69.48万名。
2、2012年度,归集资金66.19亿元,同比增长22.59%;至2012年末,累计归集301.13亿元,归集余额107.59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运用
1、2012年度,职工购房、建房等提取46.03亿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职工购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使用提取42.89亿元,占提取总额93.17%;租房提取0.028亿元,占0.06%;退休注销等提取本息金额2.81亿元,占6.11%;职工转移到市外的0.3亿元,占0.66%。
至2012年末,累计提取193.53亿元。
2、2012年度,发放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8,654笔、22.64亿元,同比增长23.93%;至2012年末,累计发放贷款66,655笔、金额136.38亿元,贷款余额90.18亿元。
3、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依时收回,贷款资金安全。2012年度,收回贷款9.62亿元;至2012年末累计收回贷款46.19亿元。期末逾期贷款本金42.54万元,逾期41户,逾期率0.0047%。
4、资金使用率。至2012年末,资金使用率:94.22%([提取额总额+贷款余额+国债余额]÷[归集总额]×100%。公式根据国家住建部建办金[2010]17号)。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2012年度,业务收入4.15亿元,业务支出2.63亿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9亿元(229,386,135.65元)。2006至2012年,累计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12亿元(812,680,090.5元)。
2、2012年度,增值收益1.52亿元,同比增长15.2%。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内容和次序:
1、 2012年初,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717万元整,需追加1,302万元整,使之达到9,019万元整,符合财政部关于“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的水平。
2、根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和财政预算,划给财政管理经费1,380万元整。
3、按分配次序,扣减了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经费后,余额为1.25亿元(125,340,892.19元),这部分资金可全部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如下:
①30%留作市政府统筹安排,即3,760.23万元;
②五区可分配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的额度共8,773.86万元,按各区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30%市政府统筹安排
各区域职工缴存余额比例
各区按比例可分配的额度
禅城
125,340,892.19
37,602,267.19
39.305%
34,485,666.00
南海
27.680%
24,286,051.00
顺德
19.699%
17,283,632.00
三水
8.517%
7,472,699.00
高明
4.799%
4,210,577.00
合计
100%
87,738,625.00
 
 
 
 
 





从2007年起至此,管理中心累计上划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执行情况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继2010、2011年我市被省监管部门评为优秀后,2012年度我市再次被评为优秀,排名全省第二。去年12月,省住建厅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现场交流工作会议上,认为“佛山中心已经走在规模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人性化建设的道路上”。
(一)依法行政,通过行政执法推动我市公积金制度发展。
2012年受理职工投诉84宗、涉及职工人数2,441名。与2011年比较,宗数增加、人数减少。
根据行政执法程序,发出89份公函催缴或取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5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宗。
办结情况:结案共82宗,其中:单位补缴的49宗、申请法院执行办结的5宗、因投诉人原因而中止的14宗、投诉人撤诉的13宗、不予受理的1宗。
单位或职工不服管理中心行政处理决定而提起行政复议的7宗、提起行政诉讼一审3宗、二审2宗。均为管理中心胜诉。
(二)实施对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考核。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对银行承办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服务质量、日常管理质量和网络管理质量三类15项的考核)。各承办银行在2012年度月平均“出错率”由低到高依次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受理办理时间,从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至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止,共5个环节,合计平均用时31.63天。其中,承办银行“受理办理申请”、“向开发商放款”2个环节合计平均用时3.92天;承办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平均用时21.36天;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发出贷款支票”2个环节合计平均用时6.35天。
(三)建设启用我市新的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依靠科技力量,运用新的支付模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2年新的公积金网络管理系统启用:一是由过去的银行代支付转账改为由管理中心直接网络划账支付,改变过去既要到管理中心、又要到银行办理才能提取资金的做法;二是全面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申报、审批、办结全部通过网络完成,单位和职工只需一次确认身份和资料真实性,以后“足不出户”就能办结业务;三是实现数据融合,我市公积金业务(除公积金抵押贷款外)均实现“即报即办”、“五区通办”,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四是系统影像功能的运用,方便单位和职工提交申报资料、节省复印成本。
 (四)配合国家“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的决策,开展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建设的试点工作
2012年9月份,国家正式批准我市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相关的试点工作已按照国家的规定逐步开展,拟作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规定报国家确定的监督部门备案。
 
附件:1.《2012年增值收益表》、《2012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表》
2.《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
3.《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办理登记统计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1
 
                                   2012年增值收益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一、业务收入
1
415,251,821.54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2
16,697,189.06
   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3
0.00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
398,554,632.48
   4、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5
0.00
   5、其他收入
10
0.00
二、业务支出
11
263,090,929.35
   1、支付职工个人明细存款利息
12
238,631,750.48
   2、公积金委托业务手续费
13
24,459,178.87
   3、其他支出
14
 
三、增值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17
152,160,892.19
 
 
 
                               2012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表
 
单位:元
项       目
次序
本年实际
上年实际
一、增值收益
1
152,160,892.19
132,128,535.55
    加:年初未弥补损失(以“—”号表示)
2
0.00
0.00
二、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
5
152,160,892.19
132,128,535.55
     减:提取贷款风险准备
6
0.00
9,550,000.00
         提取公积金管理费用
7
0.00
12,500,000.00
         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
0.00
110,078,535.55
三、年末未弥补损失(以“—”号表示)
10
0.00
0.00
 
 
附件2
 
2012年资产负债表
 
会住房01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项目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资产:
 
 
 
负债:
 
 
 
住房公积金存款
1
1,063,738,505.24
1,741,262,925.27
住房公积金
14
8,744,178,624.77
10,759,552,270.90
增值收益存款
2
234,267,501.54
226,100,092.62
应付利息
15
32,572,992.76
0.00
应收利息
3
3,693,827.26
5,250,000.00
其他应付款
16
41,606,837.03
2,221,375.39
其他应收款
4
28.00
30.00
专项应付款
17
0.00
0.00
委托贷款
5
7,716,147,950.10
9,018,066,036.77
其中:城市廉租住房
     建设补充资金
18
0.00
0.00
 
6
 
 
逾期贷款
7
259,177.97
425,453.82
负债合计
19
8,818,358,454.56
10,761,773,646.29
国家债券
8
0.00
0.00
 
 
 
 
 
 
0
0
净资产:
 
 
 
 
 
0
0
贷款风险准备
22
67,620,000.00
77,170,000.00
 
 
0
0
待分配增值收益
23
132,128,535.55
152,160,892.19
 
 
0
0
净资产合计
24
199,748,535.55
229,330,892.19
资产总计
13
9,018,106,990.11
10,991,104,538.48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25
9,018,106,990.11
10,991,104,538.48


附件3
201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办理登记统计表
 
统计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天数


统计分类
受理办理贷款申请笔数
银行受理办理时间
管理中心办理时间
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和办理抵押手续时间
管理中心发出支票时间
银行向开发商放款时间
管理中心平均用时合计
银行平均用时合计
平均每笔贷款用时合计
a
b
c
d
e
b+d
a+e
a+b+c+d+e
交易
分类
平均值
8592
2.11
4.38
21.36
1.97
1.81
6.4
3.9
31.63
一手房
7730
2.06
4.40
21.87
1.95
1.84
6.4
3.9
32.12
二手房
756
2.46
4.25
16.04
2.09
1.53
6.3
4.0
26.37
其他
106
3.22
3.64
22.61
1.93
2.02
5.6
5.2
33.42
区域
分类
平均值
8592
2.11
4.38
21.36
1.97
1.81
6.4
3.9
31.63
禅城
3489
1.76
5.17
19.40
1.85
1.80
7.0
3.6
29.98
南海
2187
1.36
3.82
24.00
1.82
1.70
5.6
3.1
32.70
顺德
1591
3.54
3.69
24.54
1.99
1.96
5.7
5.5
35.72
三水
626
2.64
3.89
35.52
1.84
2.02
5.7
4.7
45.91
高明
699
2.47
4.15
2.97
3.05
1.73
7.2
4.2
14.37
银行
分类
平均值
8592
2.11
4.38
21.36
1.97
1.81
6.4
3.9
31.63
农业银行
2704
1.97
3.92
25.20
1.87
2.12
5.8
4.1
35.08
建设银行
2238
2.59
4.16
24.75
2.06
1.50
6.2
4.1
35.06
工商银行
1444
2.18
4.44
9.33
2.18
1.68
6.6
3.9
19.81
农商行
998
1.39
5.33
23.34
1.81
2.53
7.1
3.9
34.40
中国银行
595
1.69
5.20
13.94
1.92
1.02
7.1
2.7
23.77
广发行
370
2.33
4.53
20.04
1.95
1.56
6.5
3.9
30.41
禅城农信
243
2.40
5.07
31.09
1.75
1.40
6.8
3.8
41.71


注:交易分类中的“其他”一栏,内容为建房、翻建和大修理类的贷款。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电话/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