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微信
12329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22-03-14 15:11:11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字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1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2.《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4.《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期的意见》

  5.《关于确认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名单的意见》

  6.《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7.  听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

  8.《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意见》

  9.《关于不再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补贴的意见》

  10.《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意见》

  11.《关于实施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5196家,净增单位3726家;新开户职工27.08万人,净增职工14.92万人;实缴单位23045家,实缴职工135.50万人,缴存额183.8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29%、12.37%、8.96%。2021年末,缴存总额1442.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1%;缴存余额409.46亿元,同比增长12.5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1年,57.3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8.29亿元,同比增长10.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21%,比上年增加0.78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032.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5万笔78.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7%、-2.93%。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1.02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14万笔643.57亿元,贷款余额407.4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71%、13.83%、13.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51%,比上年末增加0.4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663笔71913.4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45,057.9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84,956.06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2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2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51%,比上年末增加0.4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28,757.19万元,同比增长13.72%。其中,存款利息1,580.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7,164.4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2.4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83,953.32万元,同比下降7.1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和存款补贴78,911.05万元,归集手续费360.8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681.45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44,803.87万元,同比增长96.10%。增值收益率1.15%,比上年增加0.4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7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3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803.87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7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47.7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80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9,620.4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5,600.62万元,同比增长47.81%。其中,人员经费1,851.33万元,公用经费255.37万元,专项经费3,493.9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19.75万元,逾期率0.2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800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61%,国有企业占0.78%,城镇集体企业占0.46%,外商投资企业占13.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8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86%,灵活就业人员占1.17%,其他占18.35%;中、低收入占93.97%,高收入占6.0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2%,国有企业占0.39%,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14.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6.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94%,灵活就业人员占0.92%,其他占4.90%;中、低收入占99.15%,高收入占0.8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24%,租赁住房占9.4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出境定居占0.33%,其他占1.7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80%,高收入占9.2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6.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07%,与上年末相比无变化。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2,466.6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73%,90-144(含)平方米占83.27%,144平方米以上占0%。购买新房占76.8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3.1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99.9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0.0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31%,30岁-40岁(含)占42.84%,40岁-50岁(含)占18.24%,50岁以上占3.6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9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02%;中、低收入占89.20%,高收入占10.80%。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16%,比上年减少5.1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开启住房公积金“指尖办”时代。2021年7月取消提取业务中的纸质申请表,不仅减少一项材料,还省去了单位盖章环节,进而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办理,其中高频业务购房首次提取于10月强势推出,注销提取业务于11月正式上线。2021年,35个依申请类事项实现31项全程网办,全市办结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219.31万宗,其中网上受理办结率89%。二是拓宽网上服务渠道。对接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粤省事”“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对接“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支付宝等服务渠道。三是推进涉企服务改革。接入“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委托扣缴、职工新开户手续,真正实现只需登录一个平台、一次认证、一次办结。不仅如此,企业生命周期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最大限度节省了企业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力推动扩面增缴。一是制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送法下企业”工作方案》,党组成员亲自挂帅分区挂钩负责,到佛山市各区重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引导企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作用,并通过电台、地铁、公交等载体,以及合作银行网点,多渠道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知识,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是依法受理办理职工执法申告案件,严格依法办事。2021年,共受理2791宗执法申告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626份,涉及金额1898万元;作出责令整改通知2272宗;作出行政处罚16宗,罚款金额16万元。四是针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引导依法定程序申请降缴、缓缴。2021年,共有21家企业申请降缴,涉及职工5.15万名,为企业减负金额2.15亿元。2021年,通过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新增职工27.08万人。

  (三)聚焦“服务惠民”目标,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一是调整租房提取政策,加大对新市民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2021年7月对租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租房提取额度整体得到提升,可惠及更多城市中低收入人群,能更有力地缓解他们的租房资金压力,不仅如此,还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和办事材料,实现租房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二是打破空间限制,服务更走心,群众少跑腿。强化与省内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作,在我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使在佛山工作生活的异地缴存职工无需回缴存地,便可在佛山办理购房提取等9项高频住房公积金业务,切实解决了异地职工“多地跑”“折返跑”难题。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量超过两万笔。三是打造规范化、精细化、适老化贴心服务。通过强化模范机关创建,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办事指南、梳理法规政策等手段,对业务窗口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统一管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全面强化对老年人的服务引导,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以实际行动使服务更温情、更高效、更便捷。

  (四)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基础。一是以实现更高层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在住建部“双贯标”的基础上,2021年3月完成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系统升级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数据安全与资金安全,健全和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为日后业务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充分利用市政务云资源,2021年9月把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往政务云迁移。政务云迁移不仅完善了管理中心的网络架构,加强了信息安全防护,也为未来信息化扩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与多部门数据共享对接,包括房产登记信息、交易备案信息、法人登记信息等,以及多家商业银行的电子回单、电子对账单及银行账号验证等数据对接,推进更多线下业务线上办。同时对接公安部人脸识别系统以及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加强业务申请人身份确认。

  (五)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风险防控。一是制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意见》,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综合分析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供需发展趋势预判长效机制,加强防范和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作。二是调整配套政策,提高风险防范力度。2021年5月调整贷款政策,从贷款可贷面积、贷款额度、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三方面进一步控制资金流量,缓解贷款资金压力。2021年8月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针对频繁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多人(非亲属、非配偶关系)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提取行为予以制止,及时堵塞漏洞。三是以“审计、巡察”为契机,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内控管理。2021年,制订并修订完善24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

  2021年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1年,首次参加佛山日报社主办的佛山口碑榜活动以鼎新革故的创新和扎扎实实的为民服务脱颖而出,荣登“互联网+数字创新服务”最佳口碑单位称号;“响呼声 解难题 提取易 掌上办”荣获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2021年度“最佳办理案例”,1人获评“最美热线人”;动员党员干部参加“我是共产党员 我为党旗添光彩”讲身边党员故事分享会,获得优秀组织奖;组织合唱队参加“永远跟党走筑梦新时代”百歌颂合唱活动,荣获第一名;行政审批科被评为市直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其中1人被评为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电话/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辩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