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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日期:2023-12-29 10:56:26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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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和市委“515”具体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一)以党建统领工作全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合力筑牢根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政治学习

  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依托“三会一课”为学习载体,贯彻“政治学习日”制度。同时,管理中心结合不同的主题内容,组织政治学习活动,包括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召开题为“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专题”培训会、举办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讲座等。

  2.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专题党课,组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观看廉政录像、参观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等,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认真开展内部稽核和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建立制度,加强风险防控、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同时,管理中心针对档案整理移交、信访事项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等方面均建立和细化了各项制度,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同时接受监督制约。

  3.强化责任意识,健全法治建设制度

  管理中心党组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健全法治建设制度。管理中心成立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吴伟明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在日常工作中,管理中心党组充分发挥对法治建设的核心领导作用,党组成员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例如管理中心为实现管办分离,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于2022年10月将高明管理部选为试点,办理具体执法案件。2023年8月25日,管理中心召开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专题分享会,由相关业务科室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思路进行交流分享。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吴伟明同志在听取汇报后对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进行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部署。

  (二)着力发展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管理中心坚持全面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尖办”“跨省办”“智能办”“无感办”。2023年,管理中心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特别是在省内首创“退休无感提取”服务新模式和开展“亮码可办”业务改革。

  管理中心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推出退休“无感”提取服务,以“数据”画像推进政务服务“适老化”改革,将原有的“群众申请-部门受理-审核-划账”4个环节优化压缩成1个环节,从“人工申报”转向“数据匹配”,实现高效精准的“服务找人”,该举措被作为数字便民的典型案例登上住建部官网。

  2023年11月9日,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线上线下均可“亮码”办事,缴存职工在办理异地贷款等业务时,不再需要奔波于两地提供资料,而是出示一张“电子码”即可办理相关事项。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实际困难和发展,引导企业依法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审批36家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涉及职工人数15.90万名,为企业减少缴存资金15.53亿元。审批1家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涉及职工37名,为企业缓缴20.88万元。

  2.坚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管理中心落实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2023年,管理中心新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共七份规范性文件。另外对《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进行了评估,并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上述文件均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为方便公众知晓和了解文件的相关内容,管理中心均制作了政策解读的动画视频,在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3.坚持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管理中心一直坚持的原则。管理中心在多年前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长期聘请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特别是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管理中心会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同时与政法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另外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询公众意见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的反馈意见。

  4.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文明执法。所有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执法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行政相对人提出陈述申辩、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5.坚持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是组织多样性讲座培训,如邀请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暨“2021-2025普法规划”讲师团成员朱梅芳律师讲授题为“民法典下的财产保护之婚姻继承篇”的讲座,邀请杨志坚律师讲授题为“政府采购工作专题培训”的讲座;到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市司法局负责“粤执法”平台的工程师开展平台事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其次是开展针对性跟班学习。法规科每周利用一天时间,派员到业务前台针对性地讲授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

  6.坚持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管理中心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前介入,排除隐患,争取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具体包括开展以下工作:

  (1)党组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推动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管理中心继续落实《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送法下企业”工作方案》,党组成员亲自抓落实,到市各区重点企业作法制宣传,各科室、各管理部密切配合,引导帮助企业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多渠道宣传普及公积金知识,从源头引起企业和职工的重视和理解。

  一是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特别是充分发挥“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的作用,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包括动画视频)、以案释法、普法课堂、热点问答、执法公告等信息内容,方便公众了解知晓。

  二是继续推进“送法下基层”工作。首先是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坚持向单位和职工进行渗透性普法,如向单位直接送达函件时宣传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如何计缴住房公积金等内容。其次是与各区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统一普法。如管理中心联合三龙湾科技城中央科创区联合党委、南海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政策送上门 服务面对面”宣讲会,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惠民政策。最后是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或当地举行的大型活动中,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底,新增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4689家,新增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3.66万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存在困难

  1.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置不到位。管理中心只有38个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其中仅2名参公人员专职从事全市五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

  2.职工维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且处理难度大。据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管理中心受理的执法申告案件为4913宗,已超过去年同时期的执法案件数量,且系列案件呈多点开花趋势。同时,受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间长、工资材料缺失等因素等影响,管理中心在处理执法案件的难度较大,所需时间相应较长。

  3.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抗拒心理,采取如拒收函件、阻扰执法、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不配合的态度,这些都为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造成较大困难。另有部分企业经营存在困难,甚至已濒临破产边缘,难以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在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时面临较大风险

  由于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和缺乏经验,企业在召开会议后才发现在选举职工代表、召开会议的程序等方面出现了问题,只能重新召开会议,但这样会增加难度,也容易造成职工的质疑甚至反对,对解决问题起反作用。

  (三)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难以开展

  一方面,受国际经济环境和前三年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扩大生产规模,部分企业甚至缩小生产规模,减薪裁员,可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应减少。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仍认为住房公积金是福利,不具有强制性,而缴存住房公积金会增加其经营成本,故拒绝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采取拖延政策,只处理提起执法申告的职工。

  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阐述,把遵循法治之“纲”,立好法治之“规”,紧扣法治之“重”,凸显法治之“要”,夯实法治之“基”作为管理中心法治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二)继续实施管办分离,推动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开展。在高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工作内容向更深层次推进。同时,向广州、深圳等地区学习行政执法经验,进一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促进单位和职工调解成功,有效推动执法申告案件的解决。

  (二)充分发掘利用现有行政执法资源。一方面加强现有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包括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轮岗学习等,另一方面继续优化执法业务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共享数据,改造执法业务系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率。

  (三)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引导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上级工会组织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召开会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确保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同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推动公积金扩面工作,同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继续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特别是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知识;其次,找准着力点,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如开展“送法下园区”“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开展普法活动等;最后,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重于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的催缴建缴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持续提升数字政务水平,积极推动惠民服务从“可办”向“好办”转变,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管理中心将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拓宽“免证办”“无感办”,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升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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