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微信
12329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公告

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佛山市维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章日期:2023-01-18 15:50:04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字号:

公    告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特此公告送达。

依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

佛山市维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管理中心于2022年8月5日向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佛房金管执〔2022〕388号)。因无法邮寄送达、直接送达,于2022年8月31日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至今你单位未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此通知书的十天内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如不履行,本管理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120344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618 网站标识码4406000049 电话/传真0757-83361701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辩率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