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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佛山市顺德区华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日期:2023-01-18 11:17:41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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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华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管理中心于2022年7月11日在管理中心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佛房金管执〔2022〕249号)。如在法定期限内,你未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本管理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此通知书的十天内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如不履行,本管理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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