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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綦建)

文章日期:2023-05-15 09:07:18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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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綦建:

  你向本管理中心申告广东智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你缴存在职期间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的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受理申告后,于2021年12月10日向被申告人送达《关于职工反映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函》,2022年1月24日本管理中心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由于至今你仍未补缴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也没有书面提出异议。2022年9月27日向你发出《通知书》,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缴存个人应补缴的部分3792元,并将把缴交凭据和签名确认的《补缴住房公积金明细确认表》交回给本管理中心。如你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逾期既不确认补缴金额并补缴属个人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也不提供其他有效依据的,本管理中心将停止因你申告而启动的行政执法。

  特此告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0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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