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佛山市网信国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公 告
佛山市网信国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周雪琴执法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根据申告人周雪琴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于2022年3月7日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计算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1938元,其中申告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969元,你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969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