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佛山市百世飞家具有限公司)
公 告
佛山市百世飞家具有限公司:
赵应山执法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根据申告人赵应山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2023年6月8日),计算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30000元,其中申告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15000元,你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为15000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5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