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广东开太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广东开太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张镓沂执法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根据申告人张镓沂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2024年3月26日),计算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21946元,申告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10973元,你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10973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5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0757-2980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