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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佛山顺德宝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日期:2026-06-05 17:52:59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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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宝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春涛执法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本管理中心根据申告人张春涛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2026年5月31日),计算出合计应补缴住房公积金16680元,其中申告人张春涛应补缴住房公积金8340元,你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8340元。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函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补缴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反证。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5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0757-2980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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