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佛山市三水区傲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傲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管理中心接凌志强申告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因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告知函》,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凌志强反映的事实、提供的资料等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并向提供有效依据。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联系电话: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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